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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县

  县委书记:张海峰 1952年3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69年参加工作,1997年9月任现职。
    县人大主任:张东民
    县 长:吴玉波 1954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任现职。
    副县长:叶荣程 黄安柱 赵荣伟 岳英佩
    县政协主席:刘江
    【概况】
    1998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0 374万元,比上年增长14.9%,工业增加值实现29 658万元,增长18.8%。地方财政收入实现3 944万元。林业局财务总收入17 665万元,木材销售完成49万立方米,实现利润942.4万元,为计划的100%。全年共完成上缴款1 750.4万元,为年计划的100.9%,1998年,超缴17.2万元。全年物价上涨1.7个百分点,城乡人均收入分别达到3 577元和2 80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城镇实际增长7.6%,农民人均收入因水灾影响降低4.4%。城乡居民存款余额70 298万元,增长13.8%。
    深化企业改革,加大企业改制力度。1998年,对木业公司等6户龙头企业进行委托经营,实行核定利润、砍块上缴、党政班子交纳风险抵押金。经改制经营,增强了企业活力和凝聚力。到1998年底,增收节支达586.2万元。对漠河县40个小企业进行改制,采取拍卖、租赁、合作、委托等多种经营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1998年完成小企业改制31户,其中出售8户,委托经营9户,租赁经营11户,模拟股份合作制2户,整顿撤销1户。小企业实现资产重组,盘活存量9 974万元,实收变价135.7万元,涉及职工3 024人,占林业局职工总数的31%。加大林场改革力度,将非辅人员和管理人员严格控制在总人数的18%以下,通过竞争上岗裁减非辅人员相继把林场服务性行业推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全年精减人员40人,年节约开支达20.4万元。对漠河县部分单位进行机构合并和人员精减。同时对富克山金矿220人进行整体转产分流,其中120人分流到煤炭生产,100人分流到营林生产和综合利用生产。全县累计减员459人,全年减少费用支出330.4万元。对漠河县电视局进行剥离,推向市场,全年减少费用支出29万元。
    大力发展非林非木产业,以边贸旅游业为发展重点,多业并举,采用新机制,放手发展集体、个体经济,对旅游、矿产、森林、野生资源等进行综合立体开发。1998年重点开发煤炭生产,全县煤炭产量达到23.6万吨,收入实现2 175万元,实现利润181.5万元。边贸旅游业走上健康发展轨道。经国家外交部、公安部和海关总署于1998年4月正式批准,对俄罗斯腾达市开通五日游。漠河县与俄罗斯阿穆尔州加林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价值25万美元的易货合同,漠河县口岸进出口货物累计1 653.4吨,其中进口1 558.4吨,出口95吨,出入境人员916人次。多种经营、林产工业、乡镇企业得到稳步发展,多种经营实现产值6 2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2%;林产工业实现产值8 9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3%;乡镇企业实现产值10 2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8%;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引进外地设备和资金超过1 000万元。
    天然林保护工程纳入了企业工作的重要议程。1998年成立漠河县西林吉林业局天然林保护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第一批重点生态公益林规则保护方案》、《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工艺林管护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方案》等多种办法和方案。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增强群众的资源保护意识、环保和守法意识。在银行开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保证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各项资金,完成了生态工艺林保护、种苗工程建设的各项指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绩显著。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发挥110报警中心的作用,坚持“打防并举”原则,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强化齐抓共管,突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安全小区、安全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刑事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5%,特大案件破获率比上年上升11%。共查处治安案件112起,处罚176人,保持了社会的安定,维护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社会事业也得到了协调发展。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卫生、医疗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达标,森林防火工作连续11年无森林火险。铁路、银行、税务、保险、邮政、电信、交通等行业积极为漠河县经济建设服务。(漠河县档案局 朱天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