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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

  土地总面积45.48万平方公里,折合4548万公顷,占全国土地总面积 的4.7%,境内西、北、东三面有逶迤起伏的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和张广 才岭、老爷岭两大山区,矿产繁多,森林茂密;东北与西南为三江、松嫩 两大平原,其中有与乌克兰、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相媲美的黑土地带,沃 野千里,草质优良。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四大水系的大小 河川纵横交错,湖泊泡沼星罗棋布,鱼类资源丰富。
    耕地:全省耕地面积932万公顷,占本省土地总面积的20.49%。全 省人均耕地面积0.25公顷,是全国人均水平的3倍。耕地是黑龙江省的优 势资源,其特点是:耕地分布相对集中连片,主要分布在本省三江、松嫩 两大平原,约占全省80%的耕地,有利于集约化经营生产;土地肥沃,素 以黑土地闻名于天下,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等肥沃土壤占耕地总面积的 70%以上。土壤有机质和养分含量比全国其他省份高2~5倍,土壤结构好 ,水、肥、气、热协调,肥力高,具有较高的生产潜力;地势平坦,绝大 部分耕地为平地、低平地和漫岗地形,坡度在5°以下,适于大面积机械 化生产经营。虽然土地条件较好,但由于本省处于高纬度地带,每年只能 生产一茬作物,属于全国土地自然生产力低值区。
    园地:全省园地面积8.77万公顷,占本省土地总面积的0.2%。主要 为果园、桑园和药材园等。 林地:全省林地面积2335.01万公顷,占本 省土地总面积的51.3%,其中有林地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89.1%。主要 分布在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老爷岭两大山区。本省森林资源 丰富,木材品种齐全,森林资源覆被率、木材蓄积量和木材产量均居全国 首位。
    牧草地:全省牧草地面积378.07万公顷,占本省土地总面积的8.3% ,是全国10个拥有大草原的省份之一。主要分布在松嫩和三江两大平原, 以及山区的河谷阶地,尤以松嫩平原最为集中,约占60%左右。松嫩平原 生长着以碱草为主的天然草原,草质优良,营养价值高,是本省发展畜牧 业的基地。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全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135.96万公顷,占本 省土地总面积的3.0%。
    交通用地:全省交通用地面积48.49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1.07%。其中包括铁路、公路、农村道路和民用机场用地。
    水域:全省水域面积210.42万公顷,占本省土地总面积的4.63%, 其中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水利工程用地、滩涂和苇地。
    未利用土地: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499.35万公顷,占本省土地总面积 的10.98%,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和小兴安岭山区的河谷阶地。 (李桂 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