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改革
1999年,全省对19户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超额完 成了年初制定的改制15户的目标。到年底,累计已有76户地方国有大中型 骨干企业完成了公司制改革,占三年应改制企业总数的93.8%。加大了地 方国有大中型企业脱困工作的力度,到年底,全省已有44户地方国有大中 型企业实现扭亏脱困,其中18户扭亏为盈,仅纺织、煤炭、制糖行业就减 亏4亿多元。全省地方国有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幅度达20%以上,两年累 计脱困企业140户,占三年脱困目标180户的77.8%。对57户已改为公司 制的企业依据《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完善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 构,明确了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健全了运行机制,加强了企业内部管理 ,基本上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在21户生产型企业实施了内部员工持股 制度试点,股本总额16.5亿元,其中内部员工持投5.18亿元。 (刘长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