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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权转股权改革

  中央12号文件规定,对产品有市场、发 展有前景,由于负债过高资本金不足、社会负担重的国有企业开展债权转 股权的改革。本省抓住这一改革机遇,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至1999 年底已有大庆石化总厂、哈尔滨电站集团、双鸭山矿务局等24户企业被列 入国家债转股企业名单,债转股总额163亿元,其中海伦糖厂、哈燃气已 获正式批准。这项改革极大改善了这些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成为本省国 企改革的又一个突破口。 (刘长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