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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全省以三条线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国有 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建立,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全省统 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形成,保障功能不断增强。到年末,全省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达452.3万人,占应参加职工总数的87%;收缴养老保 险金68亿元,收缴率为86%;支付养老金73亿元,支付率为86%。社会 化发放率达30%,比上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失业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深 化。随着《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本省失业保障制度走上 了法制轨道。失业保险金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了30%。全省参加失业 保险职工509万人,累计收缴失业保险基金6.4亿元,拨付1.5亿元,滚存 结余5亿元。全年登记失业率在3%以内。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开始启动 。《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体规划》已经下发,各地市根 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医改方案。 (刘长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