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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先进

  1999年,省人事厅与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命名表彰了一批先进文明办和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先进文明办标兵有:牡丹江市文明办、鸡西市文明办、哈尔滨市文明办;先进文明办有:大庆市文明办、绥化地区文明办、鹤岗市文明办。吴国恩、林贵玉等49名同志被命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在这次命名表彰活动中,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履行评选程序。被评上的单位和个人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各级领导的认同,被评上的先进工作者将享受市地级劳动模范待遇。 (张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