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建设
抓好以农村和企业为重点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全国农村基 层组织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按照《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条例》的要求,强化各级党委对农村基 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召开了专题推进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15个先进 典型。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 细则》。参与了省委组织的促农工作,选派3.5万名干部到乡村帮助工作 ,对862个后进村和245个后进乡镇进行了整顿。进一步加强了村务公开 和民主管理工作。全省已有98%的村实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其中,有 57%的村达到了省规范化村的标准。开展了向优秀共产党员付兆生同志学 习活动,在“七一”期间,表彰了20个“六个好”乡镇党委、33个“五个 好”村党支部、36名优秀乡镇干部。抓了第三批村级干部岗位培训和验收 发证工作,已有4.5万多人取得了岗位资格证书。加强了街道、机关、高 校党的建设工作。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要求,针对全省社团党建工作的现状 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围绕贯 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加强街 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省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现场会和全省 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推 动了城镇街道、高等院校和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开展。召开了全省国有企 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座谈会,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 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对36个县(市、区)的党 要管党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表彰了14个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委; 起草了《关于对县(市)委书记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 行考核的意见》。继续深入开展党员“双学”活动。针对“法轮功”问题 ,起草了《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的通 知》。与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针对“法轮功”问题 在全体党员中集中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活动指示精神的意见》。起草下发了 14个电报通知,并按照既要坚决又要稳妥的原则,以党章和有关规定为依 据,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组织处理工作,区别不同情况对27名参与修炼“ 法轮功”的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配合“三讲”教育和揭批“法轮功”活 动,下发了《新世纪呼唤》、《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等电教片。按照 中组部有关精神,对全省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抽查,促进了全 省电教网络建设的发展,使全省村级电教网络覆盖率达到了85%,一些市 地已接近或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流动党员管理若干问题 的暂行规定》,加强对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认真搞好党员民 主评议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深入有关市地,对党员队伍机构不合 理和新经济组织以及非公有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认真探索研究, 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申家山 张庆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