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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执法监察432项,发现案件线索491个,立案查处38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40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提出改进工作意见788项,协助有关部门建章立制748项,为国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623万元,纠正退还违纪违法金额4465万元。开展的具体工作主要有5项:(1)粮改执法监察,通过自查、重点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一些违背粮改政策的问题被发现和纠正,一些影响粮改工作的问题得到解决。(2)建设领域的执法监察,通过此项工作,建筑市场秩序有所好转,建筑领域中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有所减少,特别是工程发包方面存在的腐败行为进一步得到遏制。(3)减轻农民负担专项监督检查,全省对农村“三乱”问题开展监督检查540次,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违纪案件378件,给予党纪处分358人。(4)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被检查的重大责任事故40起,处理责任人235人,其中厅局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52人。(5)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全省共进行此项监督检查240次,发现问题127个,全部得到解决(其中重大问题立案查处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 (樊玉本 张 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