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工作
为了解决本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偏低的问题,从1999年1月起再次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补贴,对离退休人员实行生活补贴,按月人均80元发放;按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从1999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相应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采取了特事特办、超常规的工作方式,于9月15日前基本把调标增补的工资发到了职工手中;下发了黑人办字[1999]119号文件,对机关、事业单位连续两年考核职称的工作人员晋新一级职务工资,截至年底,全省基本完成了普调工资的审批工作;完成了对机关、事业单位农工、木工、厨师等工种的培训、考核及审批工作,为20,398人核发了岗位证书。 (李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