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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准备

  为贯彻落实中央[1999]2号文件精神,做了如下准备工作:1.深入进行了实质性的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改革全面调查。听取各部门的汇报,进行了座谈和协商,并对照1995年机构改革和国务院对应部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提出职能交叉50项,逐项进行理顺和划转界定。对保留的机构,提出了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精简比例原则性意见。各部门的“三定”方案基本形成。2.全面开展省政府各部门审批事项调查、清理。审批制度改革是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措施。在学习深圳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对省政府各部门进行审批事项调查的通知》,各部门进行了全面汇总和清理,应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对有法律依据应保留的审批事项,写入“三定”方案之中。3.按中央[1999]2号文件规定,拟定《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考察参考外省情况,反复与中编办沟通,使其日趋完善。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杨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