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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

  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 考核制。在全面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按要求完成了13个市(地)和64个省 直部门上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评工作,并对各地、各部门1999年的行 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部署。全年对13个市(地)和30多个省直部门的行 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跟踪检查,同时对确定的7个强化法制监督的执 法部门进行了重点抽查。针对一些被检查机关存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 落实到基层,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备案或者与法律、法规、规章相 抵触,行政执法不到位或者监督制度不健全,行政处罚案件实体或者程序 违法,罚缴分离制度没有执行或者处罚票据不规范以及经测评发现行政执 法人员素质较差等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纠正,促进了各地、各部门依法 行政水平的提高。对各地和省直各部门进行了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的问卷调 查。对各地、各部门实行罚缴分离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起草了《黑 龙江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和当场收缴罚款实施细则》,拟提请省政 府以规章形式发布。还组织了省直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清理、废止 和修改了不适应本省经济发展的省级规范性文件721件,为本省经济发展 创造了较好的政策法制环境。 (钱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