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实施政府采购
省法院计划财务装备处与省财政厅配合,以政府采购形式,为贫困地 区法院购置了一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省法院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并委托黑龙江省机电设备招标局具体承办招标事宜。招标局召开投标大 会,从20个投标单位中选出3个中标厂商,由省法院与他们签订了购销合 同。通过公开招标,实施政府采购,资金比市场优惠价节约17.7万元,比 原计划多采购4台复印机、4台微机、2辆吉普车,且所购设备质量均达到 技术要求,合同中规定的售后服务承诺也令人满意。所购设备受到有关法 院的好评。同时,省法院还在审判法庭综合楼建设等活动中,广泛采用了 政府采购方式。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