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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法院保护消费者权益

  自1998年以来,海伦市法院在民庭和 10个人民法庭设立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议庭,并制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 案件运转程序》等制度,在院内和10个人民法庭张贴了《保护消费者权益 案件须知》,使广大消费者明白哪些行为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可以 到法院起诉。还举办了专门的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年来,审结20起保护消费者权益 案件,有2起案件在黑龙江电视台播发,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