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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改革

  深化检务公开。全省检察机关在拓展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规范化和程序化、宣传方式的多样化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纷纷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加强和改进检察委员会工作。省院率先对检委会进行规范化建设,实行归口管理,配备专职检察委员会秘书,制定并下发《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形成了从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或事项的受理到案件或事项的最终处理执行情况的追踪督查体系。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省院聘请15名专家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各分、市院也积极筹备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设置,已有10个分、市院和部分基层院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试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省院下发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意见》,在9个分、市院和57个基层院同时进行试点工作,组织召开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启动会议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工作座谈会。将一批优秀助检员晋升为检察员。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了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全员岗位目标责任制,部分院配套实行了试用制、任期制、末位淘汰制,呈现出了单项突破、分层推进、逐步完善的良好态势。 (白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