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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管理

  制定了全省调整监管职能方案,省、市、行署、系统公安机关组建监管处(支队)、科,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和安康医院管理工作。召开全省监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监管工作经验,提出今后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全省监管场所积极参加“追逃”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战果。通过在监所开展政治攻势,仅7、8、9三个月就破获刑事案件2157起,其中重特大案件527起,打掉犯罪集团260个334人,缴获赃款赃物折款370多万元。省厅监管处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追逃”先进单位。举办全省监管民警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促进了全省监管工作的开展。 (刘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