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消防执法监督

  在消防监督管辖原则、火灾隐患认定原则、消防监督检查程序及法律 文书的使用等方面作了更加具体的切合本省实际的规定。完成了《黑龙江 省消防条例》修改、补充工作。通过实施《黑龙江省基层公安消防监督工 作建设实施细则》,广泛开展监督工作建设三年达标竞赛活动。建立了主 要系统、行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实地指导基层单位开展规范化建设 工作,实行罚缴分离制度和办理刑事案件规定,建立和完善了消防机构行 政执法责任制度。广泛开展消防行政、刑事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消防 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了消防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全年举办全省消防监督 干部骨干、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业务骨干培训班两期,培训了全省13个地市 消防部门140多名干部。通过对7万多个单位实施规范化、程序化执法监督 检查,有效地净化了消防安全执法环境,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效果。 (杨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