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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质量监督

  对外省消防产品进入黑龙江省销售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申请进入本 省销售的外省消防产品的有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有121家外省企业的消 防产品符合登记备案条件,在本省予以登记备案。未在本省登记备案的消 防产品不得在本省销售、使用,各支队加强监督管理。保证灭火器及时维 修保养。经对企业质量体系审查及产品抽样送检合格,总队批准成立了4 家灭火器维修企业,并发放灭火品维修许可证。 (杨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