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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通用所诉陈铁军等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案

  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哈尔滨市通用机电技术研究所(简称通用所)于1988年12月共同开发完成CCAP1.0数控切割机自动编程系统软件(简称CCAPl.0)。1990年2月,哈工大以其科研开发总公司的名义与哈尔滨电机厂机械电子技术开发公司(简称电机公司)签订购买CCAP1.0协议书。协议履行后,电机公司代表人陈铁军负责保管和使用CCAP1.0。1990年夏,哈尔滨第一机器制造厂工业公司(简称工业公司)所属的哈尔滨市四海数控设备制造厂(简称四海厂)与陈合作,由陈研究将CCAP1.O接口到四海厂的数控切割机上。1991年下半年到1992年初,SK88数控火焰切割机自动编程系列软件(简称SK88)问世。1992年4月,陈将其开发的SK88出售给四海厂和哈尔滨市四海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四海公司)。1994年3-4月,四海公司以开发者名义在北京展示、宣传SK88。1992年至1994年5月,四海厂和四海公司陆续销售SK88。哈工大和通用所发现售出的SK88软件中有其开发的CCAP1.0内容,逐诉至法院,要求四海厂、四海公司及工业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75万元和信誉损失30万元并承担调查、诉讼费用。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立案后通知陈铁军参加诉讼,并作出一审判决。但哈工大、通用所、四海公司和陈铁军等均不服判,提起上诉。省高院审理查明:SK88软件中有与CCAP1.0软件完全相同的部分,能够实现CCAP1.0软件的功能。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分会已作出鉴定结论,即SK88软件操作说明书与CCAP1.0软件操作说明书约有4.55%内容不同,“实质为同一作品”。省高院二审认为,哈工大和通用所依法享有CCAP1.0的著作权,但因缺乏其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的足够证据,故不能全额支持;陈铁军实施了侵犯哈工大和通用所CCAP1.0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四海厂和四海公司怠于审查SK88软件内容及来源的合法性,县有一定过错,且客观上使用、销售了含CCAP1.0内容的SK88,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四海厂与四海公司因不能证明各自使用销售SK88软件的数量和所获收益的数据,所以对其给付哈工大和通用所的经济补偿负连带义务;因四海厂系工业公司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对其债务工业公司负有连带责任。故此,省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主要内容是:1.撤销哈市中院(1995)民二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2.陈铁军停止修改、复制、销售SK88软件的行为。于本判决送达后30天内,在《机电日报》、《焊接杂志》上向哈工大、通用所赔礼道歉。该文稿须经法院审核同意,逾期法院将公布本判决书,公布费用由陈铁军负担。3.陈铁军将所得5.7万元给付哈工大、通用所,作为赔偿哈工大、通用所的经济损失。4.陈铁军赔偿哈工大和通用所律师代理费6.5万元,调查费、取证费36,381.6元。5.四海公司和四海厂补偿哈工大和通用所的经济损失24.3万元,并互负连带责任。工业公司对四海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8530元,共计17,060元,四海厂和四海公司各负担2030元,陈铁军负担1.3万元。鉴定费3000元,由陈铁军负担。 (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