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
1999年,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累计120万人,其中当年新增68万人 ,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4437个,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签订协议的下岗职 工66万人,共筹集再就业资金16.3亿元,为进中心的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 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金15.4亿元,有51.24万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全年完成各种劳动力就业安置17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加 强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积极组织下岗职工进 中心。按照“三三制”筹资原则,加大再就业资金筹集力度。狠抓各项再 就业政策落实,全省已形成比较完备的再就业政策体系。大力加强再就业 培训。不断引导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参加市场就业竞 争。 (贾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