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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工作

  1.颁布实施《黑龙江省计量条例》。《黑龙江省计量条例》于1999年 8月1日通过省人大审议,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对计量行政执法人员和计 量检定人员及其机构、对技术机构出具计量检测数据行为的监督管理、对 计量结算中的一些问题和行政处罚的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规范和调整 了新的计量法律关系。2.以商品量为重点加强计量监督工作。加强了对农 用物资、石油成品油、建筑材料和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经销环节的计量 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眼镜、水泥、电线电缆等商品2400多批次,处理 计量违法案件503起,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启动了 商品房面积公证计量工作,建立了14家商品房面积公证计量服务机构,受 理投诉检测3万多平方米,商品开发企业申请检测8万多平方米。3.加强对 企业计量工作的监督和服务。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全年共对10家大中型企 业的计量工作进行了指导,帮助企业完善计量检测手段,提高计量管理水 平,为企业提质降耗增效提供了可靠保证。伊春市技术监督局帮助浩良河 化肥厂强化原材料进厂和消耗的计量监督管理,当年实现利润300多万元 ;哈尔滨市技术监督局为龙润加油站查找出亏油原因,使该站摘掉了亏损 帽子。齐齐哈尔市技术监督局帮助5户大型企业解决了大宗物料的检测难 题,直接为企业节约资金876.32万元。完成了50家中小型企业及乡镇企业 的计量合格确认。 (阎玉珍 李新峰 高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