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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双卡”制

  针对多年来技术监督系统中存在的重复检验、超计划检验、重复收费 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双卡”制,即“质量技术监督反馈卡”和“质量技 术监督工作登记卡”制度。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工作人员到企业执行公 务时,必须向企业发放“反馈卡”,并在“登记卡”上登记。“反馈卡” 上印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的“五公开,十不准”规定和企业对工作 人员在企业开展工作的评议内容,该卡由工作人员到企业开展工作时交给 企业,如果不交此卡,企业有权拒绝检查。企业在检查结束后7日内将“ 反馈卡”填好,寄到省技术监督局行风建设办公室。这一制度,受到了企 业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阎玉珍 李新峰 高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