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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监督管理

  以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为重点,狠抓了地质环境 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贯彻实施《小型矿山闭坑抵押 金管理办法》,加强了矿山地质环境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编制了五大 连池火山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嘉荫恐龙化石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 规划。以大中城市、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和兴凯湖平原为重点地区,全面 加强了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地质灾害 防治管理办法》,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刘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