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农村民主监督

  1999年,全省加强了以村务公开和村民议事形式为 载体的村级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工作。各地把村务公开纳入政 府目标考核责任制,与基层干部政绩和经济利益挂钩。各级农经管理部门 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村民议事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跟踪查处了村务公开暴 露出来的问题,推动了民主制度的深入贯彻执行。截至年末,全省14, 350个村开展了村务公开工作,占村总数99%,其中公开形式比较规范的 村12,320个,占村总数85%。建立村民议事会14,147个,成员155, 617人。形成了农经系统大量的义务编外人员,有效地延长了农经管理工 作终端。村级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有效增强。通过村务公开,清 理低价承包土地17万亩,为集体挽回损失1207万元。节支招待费3237.4万 元。减少村干部工资3465.8万元。回收陈欠款5.5亿元。减轻农民负担 1.16亿元。同时,进一步摸清了村级组织债权债务底数。根据《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国办发[1999]40号)和 省政府办公厅黑政办发[1999]24号文件要求,把清理不良债务作为1999 年农经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对村级不良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查, 全省村级集体资产总额175.8亿元,村均122.2万元。其中村集体债权92.6 亿元,村均64.4万元。债务总额98.1亿元,村均68.2万元,其中抬款20.5 亿元。村集体净资产77.7亿元,村均54万元。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严重 障碍。 (王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