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管理
全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渔业行政执法人员 和渔民,认真学习《渔业法》、中俄两国政府签订的《两江议定书》等法 律法规,受教育面达98%,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渔民依法生产的自 觉性。加强了渔政检查,特别是禁渔期、禁渔区、边境地区渔政检查的执 法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出动检查车船1863次,没收违禁渔具3011 件。在完成一年两次中俄两国渔政联合检查的同时,与俄方一起完成了 1999年黑龙江中下游、乌苏里江鲟鳇鱼、鲑鱼的资源调查工作。认真查处 了越界捕鱼等违法违规案件,减少了涉外渔业事件的发生,界江、界湖渔 业捕捞秩序有所好转。为了深入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濒危动植物 种国际贸易公约》,对鲟鳇鱼的捕捞、加工、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做到 限量捕捞,定点加工,配额出口,统一管理,使鲟鳇鱼生产和鱼籽酱出口 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轨。加强了对渔业环境的保护和污染渔业水域事故的查 处工作。冰封期渔业水污染监测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20个监测断面 ,共监测了195次,获得监测数据3193个,为掌握本省江河污染情况提供 了科学依据。对严重超标排污、造成污染死鱼事故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处理 ,获渔业经济损失补偿费50多万元。在注重保护渔业资源的同时,增加了 人工放流品种和数量。全省总计人工放流苗种931万尾,其中哈尔滨市向 松花江放流鲤、草、鲢、鳙鱼苗178万尾,是上年的2倍。更为可喜的是正 阳集团出资首次向松花江人工放流鱼苗50万尾。海林市人工放流鱼苗500 万尾,东宁县放流大麻哈鱼苗40万尾、滩头鱼苗200万尾,抚远县首次放 流鲟鱼苗7万尾,增殖涵养了鱼类资源。 (张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