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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林业局

  清河林业局在国有森林资源所有权、林地用途、森林经营规程不变的前提下,将全部施业区按户分成若干责任区,交给职工群众管护经营。在看好林、管好林、造好林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责任区内的山副产品资源,所得收入归管护经营者个人,让职工群众在管护中发展,在发展中更有效地管护。全局凡是有劳动能力又愿意劳动的人都有就业岗位。全年实现利税2400万元,提前完成上缴。获中华全国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状,获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林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区域经济步入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赵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