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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林业局

  兴隆林业局深化改革,抓管理促效益,抓一业带多业,抓改革促生产,三年登上三个新台阶。三年增收节支10,284.6万元;补发拖欠工资4500万元(含国拨777万元);补发了老干部两费,兑现了序列工资、警衔工资、高寒津贴,提高了养老金标准,在职职工工资比1996年提高34.8个百分点,离退休人员工资提高49.3个百分点;改善了生产生活设施,投入2891万元;累计实现利润2947.6万元;完成上缴税金3090.4万元。企业上不欠缴,下不欠资,外不欠税,内不欠新债。林业局被评为省森工系统企业管理标兵单位、文明建设标兵单位。 (赵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