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建设
小城镇发展建设明显加快。到1999年底,全省小城基已有1296个,其 中县以下建制镇401个,比上年增加8个,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镇有95个 。全省小城镇建城区面积达到1499.9平方公里,平均每个建制镇1.87平方 公里,每个集镇0.86平方公里。小城镇规划编制速度加快,标准提高。从 1995年年末,对第一轮村镇规划进行了调整、修编,到1999年年末累计完 成小城镇总体规划1167个,占乡镇总数的90%,比上年增长8.52个百分点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逐年增加,小城镇功能更加完善。1999年用于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7.29亿元,比上年增长20.7%,占全省村镇基础设 施总投资的39.03%,比上年增长4.85个百分点。 (朴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