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
劳动保险费收缴额再创新水平。1999年各地抓住建立有形 建筑市场、实行一条龙收费的契机,劳动保险费用的收缴达到历史最高水 平。全省全年收缴劳动保险费22,254万元,比上年增长13.96%,收缴率 达95.8%。个人缴费取得突破性进展。自1996年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 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以来,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收缴额逐年 增加。1998年行业统筹部门收缴1530万元,1999年收缴3185万元,同比增 长108%,其中1800万元是补缴历年陈欠,占本年收缴额56.5%。离退休 人员养老金确保定额发放。1999年全省建设系统支付劳动保险费19,776 万元,比上年增加1.3%,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全省建设系统 得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331万元,国庆前夕,按要求将3331万元和统筹部 门自筹的390万元施工企业1995年以后拖欠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全部补发 到离退休人员手中。省级调剂金制度建立并开始运作。根据《黑龙江省城 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使用管理办法》,省建筑系统建立了 调剂金制度,制定了实施细则,初步开始运作。1999年上缴调剂金614.39 万元,收缴率57.4%。部分上级省社会保险部门及对本系统个别困难地区 进行了调剂。社会化发放养老金覆盖面逐步扩大。首先在全省离休人员养 老金社会化发放基础上,继续探索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新路子。全省加强 基础工作建设,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推行。1999年全省建设系统对9195名离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22.4%。挤占挪用养老金回收有 积极进展。加强基金的管理,加大回收挤占挪用养老金工作的力度。1999 年回收基金156.82万元,占总数的18.32%。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