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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保护

  实施“绿色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得到有效推进。深入贯彻省委省政 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清理了1995年以来以湿地资源和临近湿 地过渡带的农业开发、泥炭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影响湿地生态环境的排灌工 程、水库、公路工程建设项目142项,停止湿地开发75万亩,查处了一批 开发湿地违法行为。佳木斯等5个市、地出台了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或实施 意见;伊春市把湿地保护工作纳入考核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全省进一步 加强了资源开发项目管理,从决策源头人手,严把审批关,避免了因决策 失误造成新的生态破坏。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得到强化。编制下发了 全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加大了自然保护区的投入,省政府拿出100万 元,作为保护区建设的配套资金;建设了嫩江源头23万亩的南瓮河湿地保 护区和汤旺河源头湿地保护区。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自然保护区的机构、土 地权属、人为破坏等问题,强化了环保部门综合管理的职能。洪河、凉水 、三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被国家授予全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先进集体称号, 6人被授予全国自然保护区管理(科研)先进个人称号。突出了江河源头 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抢救性保护,生物多样性资源有效保护的范围不断 扩大。截至年末,全省新建自然保护区11个,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32.9万 公顷,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已达115个,总面积达300万公顷,占国土总面 积的6.6%,提前一年完成自然保护区建设“九五”计划。生态示范区建 设呈现出区域化发展势头。本省申报的庆安、拜泉、虎林、二九一农场等 4个生态示范区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编制了“乌苏里江区域 跨世纪生态保护规划大纲”,绥化“绿色走廊”工程建设规划正有计划地 组织实施,农垦总局开始创建“黑龙江省垦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前期 筹备工作。全省已建生态示范区96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12个,地市 级76个。以生态示范区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为牵动,有机绿色、无公害食 品基地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全年新增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面积 40万亩,总面积已达560万亩。 (韩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