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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

  1999年是铁道部对铁路局实行资产经营责任 制的第一年。年初,哈局下发了《哈尔滨铁路局落实〈铁路局资产经营责 任制实施办法〉方案》,还相继制定或修订了运输进款清算、工资总额与 经济效益挂钩、设备大修,基建更改投资、机动设备营运,物资采购,职 工工资总量总额调控、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内部责任制 考核、资产经营责任制组织推进程序等14个配套办法。各分局级单位也相 应制定了一系列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为确保完成各项资产经营责任 指标,真正把“三率”、盈亏指标落实到位,组织建立了资产经营责任制 目标体系和保证体系。路局局长与各分局长签订了1999年企业《经营责任 书》;在清查资产存量的基础上,路局对8个直属企业实行规范的经营责 任制,签订了《资产经营责任书》。对客货运营销部门实施了工资含量考 核办法,依据其承担指标完成情况全额清算工资和资金;对其他部门的各 职人员实行效益工资、岗效补贴与经济责任制资金全额捆绑,按全局总体 经营质量效益指标完成程度进行全面考核一体发放;并在路局机关的各职 干部中继续实施经营风险抵押责任制。至此,哈局内部资产经营责任制管 理工作全面进入轨道。 (李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