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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

  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了全省地税执法检查。在各市地局自 查的基础上,省局组织执法检查工作组,深入有关市地,采取听自查汇报 ,查收发文目录,直接抽查县、区局政策执行情况等形式实施重点检查, 从中发现并纠正了个别地方政府越权制定与税法相悖政策、滞纳金加收不 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在全省予以通报。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 。把税务行政复议变更率、税务行政诉讼败诉率等与执法责任相关的内容 纳入税务执法目标责任制中,对执法错案实行追究制度,促进执法水平的 提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工 作操作规程》,简化了执法文书,促进了征纳行为法制化、征管工作程序 化、税收执法规范化、执法文书标准化。 (郭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