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管理
1999年按照总行要求,全省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 改革和按合作制原则规范信用社的步伐。一是为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 ,依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总行有关农村信用社改革文件,总行决定在本省 进行省级信用合作协会试点。为此,本省成立了“黑龙江省信用合作协会 筹备小组”。经省民政厅和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于9月28日挂牌,二是按 照总行要求做好了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黑河、绥 化等7个市地组建市(地)联社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继续搞好规范 信用社联社工作。截至年末,全省已规范联社48个,农村信用社1095个, 分别占联社、信用社机构总数的61.5%、99.2%。入股社员161.5万户, 占社员总户数的49%。新增股金7427万元,余额已达到25,257万元,增 长34.9%。 (刘永成 徐景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