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业务
1999年,由于家庭财产保险业务零星、分散和展业难度大等原因,业 务发展有所下降,但房改后,刺激房屋保险业务增加。全省普通家财险共 承保619,461户,保险金额94.95亿元,保费收入3768.2万元,同比下降 15.69%;已决赔案14,702笔,赔款金额1779.5万元,赔付率为47.22% 。其中,家庭财产保险承保172,740户,保险金额28.5亿元,保费收入 1407.2万元,同比下降25.59%,已决赔案2242件,赔款金额562.6万元 ,赔付率为39.98%;房屋保险承保15,601户,保险金额4.66亿元,保费 收入245.1万元,同比增加17.67%,已决赔案274件,赔款金额59万元, 赔付率为24.07%;其他险承保431,123户,保险金额61.78亿元,保费收 入2115.9万元,同比下降10.73%,已决赔案12,186件,赔款金额 1157.9万元,赔付率为54.72%。 (孙宝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