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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专卖管理

  全省市(地)县从上到下都设有酒类专卖管理机构,在不增加人员和 编制的情况下,按照“生产管严、批发管住、零售搞活、重点打假”的原 则和思路,始终坚持酒类专卖管理,对于促进本省酒类产销发展、打破地 方封锁、增加国家税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在调整产业结构,打击 假冒和对农村小酒厂的管理上,所起的作用是其他部门不能替代的。生产 管理上,对国有白酒厂和啤酒厂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对集体和个体小酒 厂加强监督管理和审核发放”酒类生产许可证”;销售上,加强省外进酒 和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审核发放酒类批发和零售许可证。全省基本做到 了有证生产、有证批发、有证零售。1999年全省酒类专卖部门共取缔无证 生产的黑加工点500多个,制假点31个,收缴假酒16万多瓶,净化了酒类 市场环境。加大对酒类地区封锁问题的查处力度,一些市县的封锁问题陆 续解决,酒类专卖管理逐步向既通开市场、搞活经营,同时又有证有序经 营的正常轨道发展。 (梁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