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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

  根据近几年粮食种植结构调整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变化 情况,1998年12月,省政府下发文件,明确从1999年起,全省粮食定购任 务由40.8亿公斤调减为31亿公斤,其中小麦由8.9亿公斤调减为2亿公斤, 水稻保持7.5亿公斤不变,玉米由14.72亿公斤调减为14.5亿公斤,大豆由 9.68亿公斤调减为7亿公斤。新的粮食定购任务,在1999年春耕生产开始 前落实下达到各地执行。为全面掌握农业生产情况,搞好产购余预测,省 粮食厅分别在阿城、大兴安岭和牡丹江召开三个座谈会,通过全面分析和 专题研究,制定了1999年全省收购135亿公斤粮食的计划,印发了《黑龙 江省1999年粮食收购政策宣传提纲》,各级粮食部门利用多种渠道抓好政 策宣传解释工作,以期求得农民理解和社会各界支持。由于气候的影响水 稻惊纹粒比例过大,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全省将有一大部分水稻达不到 标准,难以入库,直接影响了稻农的生活和生产安排。省粮食厅在调查研 究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协商并报省政府批准,将水稻惊纹粒指标控制标准 由原来的20%放宽到40%。由于早霜和其他因素的影响,玉米普遍水分高 、质量差,省粮食厅提出在秋收前采取“站杆扒皮”的办法加强田间降水 ,秋收后通过“上楼子”、“码趟子”、分层选棒、掐尖脱粒等措施搞好 庭院降水、提高粮食质量的意见,同时根据国家限制高水分玉米收购的要 求,全省对玉米实行分段有序收购的政策,即在2000年3月31日前收购原 始水分玉米,4月1日后收购玉米标准水分(18%)以下的玉米,5月1日后 收购安全水分玉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减少了粮食购销 企业与农民的矛盾。截至2000年3月31日全省收购粮食126.5亿公斤,占计 划的93.7%,其中定购21.8亿公斤,占定购任务的70.4%。 (闫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