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盐销售
省和各地盐业公司注意把住碘盐质量关。首先把住产区调入质量关, 专门派检测人员对基层企业反映较大的河北碘洗盐进行检测,发现加碘不 均的问题后至函有关盐场,对加碘均匀性提出明确标准,从严控制调入碘 盐的质量。要求对已调入本省各地的盐由各盐业公司及时检测,发现问题 会同产区及时处理,1999年共处理各种质量事故40余起,保证碘盐合格率 达90%以上。为保证质量监督有效实施,全省建立和完善了检测网络,已 建立齐齐哈尔、伊春等7个检测站。对全省各地的检测设备进行了更新换 代,培训检测人员61人次,统一了全省测碘方法;普及使用WYD型快速测 碘仪,保证检测准确可靠。在碘盐销售过程中,强化运销管理,做好运销 储存工作。按全省人均6公斤的标准,国家下达本省的食盐调拨计划为 19.2万吨,省盐业公司把购销计划指标下达到各市(地)公司,再由市( 地)公司把指标分解到县(市)公司,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奖惩办法, 确保计划完成。加强对市(地)、县公司的监督管理,严肃专营纪律,坚 决制止基层公司购销私盐、确保国家计划全面完成。到12月末,完成国家 下达的食盐销售计划的102%,比上年同期多调1.2万吨。本省食盐销售计 划为22万吨,实际完成22.3万吨,其中精洗盐比上年多销售2.5万吨。齐 齐哈尔、伊春、七台河、宁安等地完成销售计划120%,全省销售情况均 好于往年,使全省库存总量下降了3万吨。 (闫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