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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

  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体制改革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率先在全国组 建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医药、药政、药检职能归并,并实现药 品监管执法主体的转移。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归并之后,积极稳妥地 在全省各市地推进,佳木斯市、大庆市、伊春市、鸡西市、牡丹江市和绥 化地区等6个市地年内相继完成药品监管职能归并及执法主体转移工作。 对未实行职能归并的市、地、县,成立了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 由医药部门牵头,药政、药检部门参加,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的联合执 法政府非常设药品监管机构。已经组建的市地药品监督管理局,较好地履 行了对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统一监管的职能。尚未完成职能归并 的大多数市、地、县的医药、药政、药检部门,也都从强化药品监督管理 ,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大局出发,基本保证了在地方药品监督管理机 构改革的过渡时期,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间断,国有资产不流失 。 (李钧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