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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

  省政府专门拨出5000万元,设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省科委 、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暂行)》。根据此办法,分三批批准了45个项目。项目主要分布在机电一 体化、生物工程及医药、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和新兴产 业领域。项目承担单位均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其中20家为股份制企业。 45个项目中有22个项目是省科技攻关计划支持的项目。这些项目预计2~3 年内完成投产,总投资52,655万元,其中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 借款4464万元,企业自行配套资金48,191万元。验收后,预计创产值324 ,009万元,创利税110,962万元,投入产出比可达1:6.1。在该专项资 金5000万元中划拨1000万元资金作为国家计委利用国债支持本省建立7项 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这7个项目总投资为 95,183万元,其中国家计委用国债支持5900万元。 (赫丹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