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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本省地震系统由省地震局、13个市(地)地震局和16个地震 台站组成,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省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 急和震后救灾与重建等四个环节的工作。1999年省地震台网记录到省内地 震182次,其中ML≥2.0级地震51次,ML≥3.0级地震13次,ML≥4.0级地 震2次,ML≥5.0级地震1次,其地震活动频次高于上个预报年度。
    全省地震减灾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各方面 取得一定进展。加强地震台站的基础设施建设。随着本省地震台站基础设 施改造和国家“九五”重点项目即数字化地震台网改造项目的逐步完成, 全省地震及火山台网的监测能力已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地震观测资料的质 量已由全国中下游跃升到全国中上游。加大地方配套法规的研究力度。在 《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相继 出台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黑龙江省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细则》和《地震监测预报实施 方案》等文件,使防震减灾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加大抗震设防监 测管理工作的力度。全省各级地震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实行抗 震设防监督管理,为有效地防止“豆腐渣”工程起到积极的作用。建立地 震灾情速报工作体系。本省相关市、地已建立了相应的工作体系。这对提 高地震灾情的速报能力,缩短政府决策时间,赢得抢险救灾的宝贵时间有 着重要的意义。 (贾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