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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预防

  1998年8月14日伊春北发生5.3级地震后,省地震局 与伊春市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地震现场进行考察,并对震害情况做出评价 。1999年1月省地震局组织各市(地)地震局建立地震灾情速报系统。地 震灾情第一搜集上报人为乡镇科技助理或民政助理,并规定了上报部门、 上报内容、上报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方法。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地震 局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抗 震设防技术服务收费行为。7月举办一期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人员培训班 ,培训全省地震系统及外系统学员70余人。有56人获得丙级上岗证书。初 步形成了抗震设防技术队伍。 (刘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