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队伍建设
继续以师德建设、教师业务能力、学历层次提高为重点,教师职务结 构得到改善,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从 上年的96%、81.22%、66.12%分别提高到96.74%、83.73%、70.10% 。加大职称评聘工作力度,1999年争取中小学高级指标3130个,比上年纯 增330人;中级指标达1.6万个,纯增150人。根据省人事厅、省教委联合 下发的《黑龙江省“振兴教育奖”评选办法》的规定,授予32名有突出贡 献的县市级领导“振兴教育奖”称号,每人奖金1万元。认真解决民办教师 问题,继续贯彻“关、转、招、辞、养”五字方针,1999年,有546名合 格民办教师办理了转正手续,对9120名不合格民办教师由各地根据实际情 况限期予以辞退。至此,民办教师问题全部解决。开展全省中小学骨干教 师评定和培训工作,全省分别评定出省级、地(市)级、县(区)级骨干 教师,其中省级中学骨干教师120名,小学骨干教师1509名。 (赵 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