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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据对本省180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为4595.14元,比上年增长7.65%,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 增长速度加快。1.工资性收入增长明显。据调查,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国有 单位工资性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47%,集体单位工资性收入增长4.7% ,国家宏观调控效果已初步显现,职工稳定性收入增加。人均从单位得到 的非工资性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国有单位职工非工资性收入较上年同期 下降8.4%,集体单位职工非工资性收入下降44.5%。大部分企业在保证 一定量的工资发放情况下,工资外资金并不宽松,企业压力仍然存在。2. 离退休金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多年拖欠问题初步缓解。经过国家扶持、企 业努力,近时期本省离退休金拖欠问题已逐渐缓解,拖欠面已趋小。城镇 居民人均离退休金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9.9%,其中受补发因素拉动较大 。3.其他就业者收入增加,零星劳动收入下降。随着“下岗”、“择业” 等社会新情况的出现,人们的观念也随之转变,择业竞岗、双向选择、优 化组合新兴行业的增加,人才流动也更加自然。随着企业效益的好转,下 岗再就业人数开始增加,从事零星劳动的人员开始减少。本省城镇居民人 均其他就业者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0.9%,从事其他劳动得到的收入比上 年下降13.4%。4.个体收入有所增长,个体业营销速蘑由缓至快。近年来 ,物价持续走低,居民消费需求相对减少,使得部分个体业营销难度加大 ,经营效益下降,有些甚至亏损。1999年前9个月本省个体收入首次出现 负增长,人均个体经营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O.7%,个体被雇收入下降 0.41%。国家扩大内需经济政策的实施,年末全国市场转旺,人均个体经 营收入全年增幅达15.5%,个体被雇收入增长14%。5.离退休就业机遇减 少,再就业收入下降。本省城镇居民人均离退休再就业收入比上年下降 10.77%,主要是因当前经济状况不景气,下岗、待业等富余人员较多, 形成了人多业少的局面,而年龄偏高的离退休人员的再择业机遇相对减少 。
    居民收入位次比上年后移。据全国城市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1.5%,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由 高到低排序中列第26位。虽然1999年下半年增资因素较多,人均收入水平 提高幅度较大,但全国普遍增资增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次却比 上年的第22位后移至第26位,收入水平在全国仍居偏后位次。 (刁玉兰  王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