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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工作

  1999年省消协与省工商局、省经贸委、省技术监督 局、省商检局、省贸易厅和省人像摄影协会合作,先后出台了《黑龙江省 照像业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办法》。建立消费警示制度。先后向社会发布 了《严防煤气成杀手》、《婚纱摄影谨防假冒》和《美容:请谨慎行事》 三条消费警示。推广和宣传名优商品。省消协组织全省各家电生产、经销 企业开展“99年家电售后服务消费者推荐品牌”评选活动。同时在商业企 业、集贸市场还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争创诚信单位(市场)”活动 。共推选出90多家商业企业、集贸市场为“1997-1998年度省级诚信单位 (市场)”。 (姜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