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
县委书记:李亮军
1950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68年5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任现职。
县人大主任:邵文信
县 长:杨靖武
1952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任现职。
副县长:徐增得 潘福生 赵玉江 张富江
赵长满 尹德亮 姜显有
县政协主席:杜春光
【概况】 延寿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总面积3149.55平方公里。全县2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5‰。年降雨量为543.4毫米,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1999年国内生产总值实现65,635万元,比上年增长5%,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0.6%、7.2%和12.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7.5%、42.1%和20.4%。
农业 1999年,农业生产在遭受多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获得好收成,总产量达到2.68亿公斤,农业总产值实现27,374万元。全年亚麻种植47,145亩,比上年增加11,760亩,增长33.2%;烤烟种植7275亩,比上年增加4830亩,增长2倍;水稻优质面积占34.5%。质量效益农业取得明显成效。林业生产以“三林”建设为重点,超常规发展,实现产值1253万元,比上年增长85.9%。造林面积13.6万亩,比上年增加8万亩,增长1.4倍,其中个人造林48,345亩。退耕还林8.3万亩,比上年增加6.8万亩。义务植树10万株,封山育林11.5万亩,采伐木材48,439立方米,森林覆被率达到45.6%。畜牧业生产受市场的影响有所下滑,实现产值2601万元,比上年减少269万元,下降9.4%。水产品产量2200吨,比上年减少220吨,下降9.1%,其中养殖产量2075吨,占94.3%。养鱼户863户,养鱼专业劳动力1126人。
工业
全县工业总产值实现77,236万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国有工业产值为11,757万元,比上年增长12.4%;集体工业产值为46,250万元,比上年下降1.5%;个体工业产值18,854万元,比上年增长4.5%;其他经济类型产值375万元,比上年增长95.3%。
固定资产投资 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389万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4个,竣工项目24个,竣工投产率达100%。
交通运输与邮电 全年征收运输管理费68万元,客运附加费130万元,货运附加费48万元。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1.64%,无线寻呼普及率达到1.95%,市话用户累计达12,040户,其中住宅电话10,948户,农村电话用户达10,677户,其中住宅电话10,750户。
国内贸易和市场物价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9,383万元,比上年增长4.9%,扣除物价下降的因素,实际增长1%。在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国有经济实现3824万元,比上年增长13.7%;集体经济实现1811万元,比上年下降3.7%;私营经济实现4720万元,比上年增长67.5%;个体经济实现16,290万元,比上年下降6.9%;其他经济2738万元,比上年增长10.8%。
非公有经济和招商引联 个体业户发展到5038户,私营企业达到32户,全年实现现价总产值55,505万元,占全县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3.6%,比上年增加了6.1个百分点,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7.4%,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年共引进资金1.2亿元、项目55个、技术35项、人才85人,引进设备52台(套),新建企业11户,新增产值3500万元、利税250万元。
财政金融
实现财政收入5706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完成3392万元,比上年增长0.7%。年末各行存款余额达73,435万元,比上年增长2.6%;贷款余额160,779万元,比上年末增长2.5%;全年累计投放贷款40,517万元,比上年增长18.1%。
社会事业
全年共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及农民7.8万人次,发放科技材料千余份,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55项,储备科技信息5000条,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到32户,申报科研攻关项目6项,申报市级星火计划8项。全面实施“1—6”工程,具有延寿特色的素质教育模式初步形成。全县各类学校共招生13,189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0%。1999年高考录取252人,录取率52%,其中本科114人,县一中被评为哈尔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标兵。新建成文化大厦和体育中心,强化了文化体育基础设施,为文体事业登台阶上水平提供了基础条件。全县有县级卫生院4个,乡级卫生院15个,其他卫生机构4个,村医疗点185个。全年增加有线电视用户1104户,县城有线电视覆盖率达80.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9,132万元,比上年增加3464万元,增长5.3%,其中农业居民储蓄存款16,279万元,比上年增加1313万元,增长8.8%。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有560名农村居民纳入最低保障范围,城镇居民保障对象123人。敬老院14所,收养孤、老、残222人。全县承担各类保险金额累计53,215万元。保费收入559万元,赔款468件(人),赔费256万元。 (延寿县政府办公室 臧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