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公司制改革
200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全省采取化解难点、典型示范、跟踪指导等方法,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对12户地方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截至年底,全省已有88户地方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按计划超额完成任务。全省共有股份有限公司314户,股本总额280.5亿元。为做好改制企业规范工作,本省提出了明确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管理制度等6方面标准,推动了改制企业资产组织结构和股权结构的调整与完善。对新设立的股份公司,坚持设立条件,保证审批质量,促进了公司制企业的健康发展。 (杨 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