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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

  以农村和国有企业为重点,在全省全面实施了乡村干部三年“素质升级工程”。利用县乡党校等培训基地对3.8万多名乡村干部进行了培训,为三年完成10万名乡村干部的培训任务奠定了基础。利用农干校、农业院校、农业中专等阵地,对1.1万多名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进行了正规化学历教育。有3100多名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上挂”到乡镇站办所和乡镇企业经受锻炼。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干部管理的意见》,强化对乡村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全省采取“倒排查”的方法,集中整顿了1029个后进村和218个后进乡镇,有852个后进村和182个后进乡镇党委发生了明显变化。全省50.3%的村党支部书记达到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5岁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基本实现了持证上岗,乡村干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得到改善。全省学习汪疃经验,共创建专业合作社和服务实体1994个,分流乡镇机关干部3554名。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省所有的村都实行了村务公开,其中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占81.9%;95.6%的乡镇实行了政务公开,其中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占65.3%。打破企业、行业、地区及所有制界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经营管理者。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为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加大对国有企业厂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全省有68%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了企务公开。全省开展了“三有一创建”和“一居一支部”活动,初步建立了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独立居民区党支部从39%上升到50%,其中一半以上的居民区党支部的“三无”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推广了有关市地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抓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在民间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了《实施<做好发展青年农民党员工作,改善农民党员队伍结构三年工程>的意见》,进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的试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在6个市地和4个省直单位对8 600名党员思想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参与“法轮功”活动的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努力做好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加大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力度。全省有94.8%的党支部和90.1%的党员参加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处置面达到了参评党员总数的0.3%。制定下发了《对县(市)委书记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实行考核的意见》。指导各地重新调整建立了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3 000多个。开展了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有162名组织部长或主管党建工作的副部长深入到972个农村基层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 (杨振彦 史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