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改革
政法战线围绕司法公正实行了多项改革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法院系统实行了审判长、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深化了审判方式改革。检察系统把实施主诉检察官制度与推行干部人事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全面实行了主诉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了警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刑侦和派出所工作改革,快速反应能力明显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进行监狱、劳教、律师、公证工作改革,提高了监管改造和法律服务水平。国家安全机关积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取得了较大进展。政法各部门还大力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田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