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执法监察

  主要抓了四项工作:1.开展了对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检查国债资金项目166个,发现问题125个,纠正处理问题93个,查处违纪案件5起,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4人。2.对四项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省监察厅、财政厅、劳动厅、民政厅联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全省检查金额29.6亿元,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追缴金额626.15万元。3.整顿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全省共处罚违法工程1242项,罚款346.43万元,查封工程332项,发出整改通知454份,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563条,停工限期整改工程225项,查处案件29起,给予党纪处分22人,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挽回经济损失1050万元。4.对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参加查处责任事故44起,其中重特大责任事故3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20人,其中厅级7人,处级50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 (樊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