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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省委

  1.思想建设。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四个如何认识”的讲话精神,并把开展学理论、做表率活动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系列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民建中央思想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民建各级组织思想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深入开展揭批“法轮功”的斗争同时,在帮助“法轮功”练习者转化工作上下功夫,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开展民建成立55周年纪念活动,召开了纪念大会,举办“历史回眸——纪念民建会成立55周年系列展览”,在《北方时报》上连续报道省民建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经济发展做贡献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2.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积极参加中共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就一些重大决策的制定与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会员深入到七台河、鹤岗等地开展调查研究。在省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民建组的委员们就深化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40余份提案,在各民主党派中居于前列。袁乐平的《关于实施“北药工程”的建议》等5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刘文泮主委代表省委会向大会提交了《将黑龙江列为全国生态示范省》、《与西北地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等4份提案,现在黑龙江省已被国家定为生态建设省。哈尔滨市委会提出《关于解决中小学生午餐问题的建议》,宋法棠省长作出了批示。在省政协召开的信息工作表彰会上,民建省委会荣获先进单位称号。截至年底,已编发《探索与建议》117期、《情况反映》32期、《黑龙江民建》4期,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全年各类报刊发表反映民建工作的稿件155篇。4月成立的企业工作委员会与社会工作部一道,将价值1.5万元的课桌椅、黑板和体育设备捐赠给绥化市东津乡福兴小学。省政府二支部组织医疗专家为东津乡送医送药。省委会机关也开展城市“一帮一”扶贫活动。
    3.组织建设。召开了民建黑龙江省五届四次会议和五届五次会议。成立民建绥化市支部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集体建设,加紧后备干部培养的意见》。截至年底,全年发展新会员211人,平均年龄37.2岁,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82人,占86%;具有中高级职称的127人,占60%;非公有制人士59人,占28%。全省共有市级组织11个,基层组织199个,其中总支16个,支部委员会175个,小组8个,会员3 304人,平均年龄50.9岁。加强对会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会员到民建中央、省社会主义学院学习。
    4.机关自身建设。机关中共党支部被评为省委统战系统先进党支部。在黑龙江省召开民建东北三省第12次工作座谈会,就如何在新世纪、新形势下加强自身建设、做好会务工作进行研讨。荣获省直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王锦红 鞠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