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0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主要做了以下各项工作。
1.开展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省委、省政府针对本省困难企业多、困难职工多的实际,在总结鹤岗市实施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再就业工程经验基础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省总工会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黑龙江省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实施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方案》明确了帮扶的主体和对象,实施的方法和步骤,专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组织领导等。各级工会组织在实施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各市地及有关厅局的“一帮一”扶贫解困领导小组办公室大部分设在工会,负责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指导,处理好扶贫资金调配合作等。从贫困户的摸底排查到对接,从信息的提供到脱贫选项的确定,从特殊情况的处理到日常工作的管理,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一帮一”工程的开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帮助劳模解决实际困难。1-6月省总工会对省政府颁布的《黑龙江省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撰写了专题报告,上报了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关于认真解决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实际困难的意见”,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发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解决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实际困难的通知》,明确规定:①各企、事业单位必须首先确保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正常开工资、领取退休金,并按照省政府[1998]19号令发放在岗荣誉津贴和离退休荣誉津贴,办理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定期体检及报销医疗费;②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不能下岗或自然失岗;③企业改制或事业单位改革,都必须保证省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金的发放;④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制定医疗制度改革政策时,要根据省政府[1998]19号令的精神,对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实行优惠政策;⑤各市(地)政府(行署)应支持市、地总工会创办劳动模范协会,并尽可能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3.协调劳动关系,加大依法治会力度。加强了源头参与,包括立法参与,制定政策参与和群众性执法参与等,注意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年初将《黑龙江省私营企业工会条例(草案)》纳入人大立法计划。为帮助劳模解决实际困难,省委、省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了省总工会起草的《关于认真解决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实际困难的通知》,较好地维护了劳模的具体利益。省、市、县三级工会逐步建立健全了各种类型的为职工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争议工作的“三方机制”,加大了参与劳动仲裁的力度。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省总工会设立了“黑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已开庭仲裁案件10余起。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哈尔滨市总工会联合有关单位先后检查了1 000余家用工单位,帮助27万职工追回企业欠缴的养老金800余万元。积极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新机制。
4.加强工会保护工作。各级工会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通过实现“三个转变”,使劳动保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有利地保护了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在工作重点上,实现了从被动参加事故处理到主动做好超前预防的转变。省总工会在全省工业企业中积极组织开展了以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康杯”竞赛活动,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有效地做好组织发动及宣传教育工作,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重点参赛企业的各项安全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4.3%、23.6%、1.79%)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在工作对象上,实现了从市(地)、产业到企业、班组等生产一线的转变。针对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班组是安全管理的基本环节的客观实际,确定了“依靠基层、立足企业,搞好班组安全建设”的工作思路,并在已召开的班组安全建设经验交流会和制定下发《黑龙江省工业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指导和推进工作。达到了抓住重点、激活细胞的目的。在工作内容上,实现了从单纯注重生命安全到与身体健康并重的转变。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宗旨就是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搞了专题调查,发现全省工业卫生问题还很多,严重损害了职工的身体健康。8月3日,在佳木斯第二发电厂召开了职业危害尘毒治理现场会,及时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深受职工群众的欢迎。在组织建设方面,省总工会着重抓了基层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检查组织建设。一方面抓工会劳动保护干部的配备、培训和发证;一方面抓基层群众监督检查组织建设。全省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已发展到10450个,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发展到32800个,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已有182400人,遍布了全省的工业企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5.推行厂务公开工作。通过推行厂务公开,使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全省90%以上的国有、集体和国有集体控股企业推行了厂务公开制度,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工会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监督检查,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一些市地在国有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基础上,还在一些事业单位、窗口服务单位积极探索“院务公开”、“所务公开”、“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使以职代会、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深化。一年来,职代会制度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职代会的建制率和召开率已分别达到88%和85%;扩大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领域,丰富了民主管理的内涵。全省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把厂务公开的内容向生产经营领域延伸,在物资采购、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大中商品销售等方面都实行公开,进行竞价招标,节约了大量资金。通过企业行政与职工群众双方的沟通,得到职工的理解,调动了经营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了一大批企业和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监督机制。一些企业将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等关系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作为厂务公开的重点,使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6.加强国际交流。全年接待应邀来访的国际交往代表团、业务考察团15个,接待人次188名,在八一五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组织日本福冈教职员工参观侵华日军731细菌部队罪证陈列馆、东北烈士纪念馆等,共同谴责日本右翼势力否认侵华罪行的言行。还首次接待了韩国工会代表团,为扩大与韩国及周边国家进一步交往打下了基础。全年共派出16个代表团37人次。9月4日,省总工会主席侯旭宇与到访的日本新潟县工人福利协议会代表团团长、劳福协议会长宫岛舍人签署了2001年至2010年友好交流协定书,为21世纪两地工会组织的交往拉开了序幕。 (于晓东)